15歲男生否認用木錘襲警 被裁定表證成立

202006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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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男生否認襲警受審,辯方指男生是遭插贓嫁禍。
去年10月,一名15歲男生涉嫌於屯門示威現場,遭警員拘捕時以木錘襲警。涉案男生否認一項襲警罪,案件今(30日)在屯門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自辯。案件押後至7月24日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控罪指,現年滿16歲的被告於去年10月7日在新界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與屯門鄉事會路交界,襲擊警員X。
控方結案陳詞指案發當晚,遇襲警員追截被告途中,遭被告兩度以木錘攻擊,致右肩有瘀傷。惟辯方反駁,指被告右手中指素有傷患,難以握拳及抓緊物品,故難以做作揮錘的動作。
辯方又指,被告早已否認攜有木錘及襲擊警員,惟沒有被警方寫入供詞中,並直指本案是插贓嫁禍,木錘是由警員放入被告的背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