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202006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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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戰書稱立法令香港可更好地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第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周二(30日)在北京閉幕,以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由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4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布實施。人大常委委員長栗戰書指立法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強調港區國安法將堅決有效維護國家安全,推動一國兩制事業沿正確方向前進。
根據主席令,港區國安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該部法律共6章、66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等內容,建立起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栗戰書主持常委會閉幕會時發表講話,提到有關法律和決定獲得全票通過,充分反映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並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作出了法律化、規範化、明晰化的具體安排。他指,法律充分考慮兩制差異和香港具體情況,體現了「懲治極少數、保護大多數」原則,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長治久安、長期繁榮發展,為保護外國投資者的利益、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等提供法律支撐和保障。
栗戰書又稱,立法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必將為香港創造更安全、穩定、和諧、便利的社會環境,充分展現一國兩制的制度優越性。他進一步強調,有關方面要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實施好該法,加快建立健全與法律制度相適應的執行機制、專門機構和執法力量;港府應盡早完成有關立法,完善本地相關法律,並創造良好的社會條件和廣泛的民意基礎,讓法律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