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人大代表團回港 譚耀宗冀立法令社會回復穩定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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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期望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能使社會穩定,免受黑暴和恐怖活動威脅。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6月30日)通過《港區國安法》,特區政府於深夜11時刊憲生效。有份出席會議的人大常委譚耀宗及多名獲邀列席的港區人大代表,今日(1日)凌晨從北京抵港。譚耀宗指,期望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能使社會穩定,維護一國兩制及國家安全,並能推動香港再出發。
譚耀宗又提到,中央政府制訂港區國安法時,已考慮一國兩制及中港兩地兩套法制間的差異;而港區國安法有助防範、制止及懲治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他又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又希望法例實施後能令社會回復穩定,令香港免受黑暴和恐怖活動威脅。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則指,基本法委員會同意將港區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又重申維護國家安全屬中央事權。她又指,港區國安法亦有列明,市民的權力受《基本法》所列明的兩項國際人權公約,及普通法下對嫌疑人權利的保障。
譚惠珠又指,港區國安法對本港原有國家安全漏洞作防範、制止及懲治,當中以防範為先;又指中央將主要權力和責任予港府執行,並只保留「好少、絕少數、守住底線」的權力。譚惠珠又引述譚耀宗曾指,港區國安法並無追溯力,期望市民守法,並與香港重新出發。
身兼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的港區人大常委馬逢國表示,今次10名有份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皆認為,能見證港區國安法如此重要的法律立法,心情至今依然都很激動。馬逢國又指,還記得17年前本港曾嘗試出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可惜因種種原因受阻礙 而無法立法,亦令香港無法履行憲制責任。
馬逢國表示,相信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可以重歸安寧,他又提醒年輕人不要再被人煽動,以及正警背後煽動者收手,好讓香港重新出發。
被問到若有示威者於今日七一遊行中破壞交通設施,會以現有的刑事毀壞罪或新訂立的港區國安法控告時,譚惠珠指難以回應假設性問題,但強調港區國安法下恐怖活動罪的元素,包括涉及有組織及嚴重情節,並且令市民受驚;譚耀宗則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至於以何罪控告則要留待執法部門決定。
法律條文中提到,經法院判定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者,即會喪失政治參選權利,惟沒有明確列明是否終身剝奪政治權利,對此譚耀宗直言,「係呀,條例冇寫清楚」。馬逢國則指,條例中所指的罰則只限參選權,不影響其他政治權利;他又認為,會否被剝奪參選權,取決在於當事人本身,而非法律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