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美國參議員提《香港避風港法案》 給予難民身份

202007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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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民主兩黨議員分別在參眾兩院提出《香港避風港法案》。
《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美國政界開腔反對。共和、民主兩黨議員周二(6月30日)分別在參眾兩院提出《香港避風港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稱要向在《港區國安法》下受迫害的港人提供難民身份,人數不受每年難民限額所限。
該法案要求國務院,向因表達政見或和平參與政治活動而遭受迫害或擔心受迫害,或因和平行為被起訴、拘禁或定罪的港人,出於特殊人道考慮給予難民身份,並延伸至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將他們列為「第2類難民優先處理類別」。合資格申請人有機會跟美國公民和移民局官員面談,但申請不一定獲批。
法案又列明,上述港人若在美國取得難民身份,將不計入特朗普政府定下、每年收容1.8萬人的難民限額,讓港人較容易得到庇護。法案亦要求,國務卿與國土安全部長在法案生效180天內及往後每90天向國會提交報告,交代港人難民申請數字及情況;並促請華府鼓勵盟國為港人實施類似措施。
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奧、民主黨參議員梅嫩德斯、共和黨眾議員柯蒂斯、民主黨議員卡斯特羅分別在兩院提出上述法案。魯比奧表示,隨着《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美國一定要協助港人保護家園,並向因行使《中英聯合聲明》所保證的權利而受迫害的人提供庇護。梅嫩德斯則稱,此舉是為了堅決與港人站在同一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