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刊憲至今未有英譯本 時事評論員批港府效率慢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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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生指港府刊憲14小時仍未有英譯本,或令外國別有用心之徒去曲解法例。
《港區國安法》昨(30日)深夜11時刊憲生效,共6章66節,涵蓋4大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政府已把港區國安法全文上載憲報網站,惟事隔14小時,仍未見有英文全譯版上載。有時事評論員批評,港府效率太慢,遲遲未有英文譯本,有機會令外國別有用心之徒去曲解該法例。
根據政府憲報網站,現時港區國安法英文版,只有首頁是用英文書寫,目錄開始全部為中文,全文更未有任何英文翻譯,相當不便。時事評論員陳雲生指出,港區國安法不單止香港市民會看,在香港有業務的外國公司、居港外藉人士亦需要看,國際更應該要看,故盡快推出英文版是必須的。
他指出,由法例全文刊登至今已有逾14小時,惟至現時都仍未有英文原文,有機會令外國別有用心的人曲解法例,尤其不少意圖反中亂港的主謀均在外國,認為港府應有不少法律專長人士,可盡快進行翻譯。他又指出,香港不少文件均以英文本為準,認為回歸後應要廢除此項,惟港人已習以為常以英文本為準,故盡快推出英文譯本,可令法例更清晰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