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譚耀宗指違國安法 或終身喪失參選資格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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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人士昨日(1日)趁七一回歸日繼續示威,有人涉違國安法被捕。
《港區國安法》正式在港實施,但大批人士昨日(1日)趁法例實施後的首個七一回歸日繼續示威,最終370人被捕,當中10人涉嫌違反新法例。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早(2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港獨即是分裂國家,被捕人士目前只是涉嫌牴觸港區國安法,並未正式起訴,相信警方會調查背後有無組織、背景,以及是否涉及其他行動。
他又反問昨日仍有人上街示威是否反映條例不夠辣,大家不怕。被問到日後是否不可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時,譚指口號字眼有問題,認為最好避免,但如果藏有相關飾物,要視乎用途,例如在聚集中以飾物作鼓動情況又不同,難以一概而言,呼籲大眾如有懷疑,就避免作出相關行為。不過他強調藏有港獨旗幟有問題,與法例有牴觸。
至於法例未有列明經法院判決違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喪失參選資格的時限,譚指有可能是終身,亦可能只是一屆選舉,認為除非人大常委會作進一步說明,否則會交由選舉主任決定參選資格,如果不服可上訴,交由法庭裁決。
他補充指,涉及國際或戰爭等極其嚴重情況下,經特區政府或駐港國安公署提出,並報中央政府批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才送返內地受審,按內地刑事訴訟法處理,但仍引用港區國安法。他又稱,自己最初是「睇漏眼」,因此指港區國安法刑罰是監禁3至10年,但草擬文本已列明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認為與外國好多國家安全法例一致,希望有阻嚇性。
他亦稱,有與港獨有關的團體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解散,亦有人表明以後不再搞事、「金盆洗手」是情況好,強調如有不滿,可提出意見,但不可能作出試圖將香港分裂出去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