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擔心被追究 書店漏夜收起「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書籍
202007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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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籍封底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樣。(朱先儒攝)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被政府指含港獨意味,而印有相關字句的書籍也有違法之嫌。東網連日來巡視書店,發現有書店漏夜將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書籍下架,以免被追究。
東網記者昨(2日)在旺角一間樓上書店發現《漫畫香港抗爭 激盪!200日》書籍,封底清晰標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8字,惟今(3日)再去該書店時,發現此書已收起。店員稱,因昨晚政府突然聲明該字句含港獨意思,故不敢再賣,擔心會有犯法風險。
不過,在同區不少書店及報攤卻仍見到該書的蹤影,有出售同類書籍的報販盧小姐認爲,自己未有收到不准賣此書的通知,又認爲應是追究出版商的責任,而非書商或報販。
該本《漫畫香港抗爭 激盪!200日》於6月出版,出版商為蜂鳥出版,內容是以漫畫記錄一名在港日本人對本港反修例示威的親身體驗。蜂鳥出版曾在網站上指該書登上暢銷書第一位,並已加印,在台灣發行。記者曾聯絡出版商,但未獲回覆。
另外,今年書展將於本月15日舉行,經常出版諷刺時弊書籍的本地出版社次文化堂社長彭志銘說,今年人人自危,出版前都會自我審查,避免出版或出售敏感書籍。但他會繼續出售去年賣剩的《六四三十》,該書由一名女記者所寫,內容是訪問一些與六四相關的人。他認爲,此書只為訪問稿,並無港獨成分,不擔心違法,又認爲法例界線模糊,令書商難以跟從。
舉辦書展的貿易發展局回覆稱,根據書展規例,只要合乎香港法例,以及屬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第一類(即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的出版物,不論題材,都可以在書展內展出。貿發局不會進行任何審查工作,但會提醒參展商,必須遵守展覽會守則,以及在特區適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