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參選要求太寬鬆 梁美芬促發指引予選舉主任

2020070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梁美芬不同意高呼「光時」口號仍可參選,促政府向選舉主任發清晰指引。
去年區議會選舉中,有參選人曾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光時」)口號,但沒有被選舉主任DQ(取消參選資格)。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經民聯議員梁美芬今日(6日)表示,去年她亦不同意選舉主任讓有關人士「入閘」參選,但亦不能將責任歸咎於選舉主任,認為只是當時的政府高層不肯頒布清晰條文或指引予選舉主任,才出現此情況。
梁稱,去年區選的參選要求太過寬鬆,她多次向政府投訴,並要求政府向選舉主任發出清晰條文或指引,讓選舉主任可以遵從。她大鬧政府不單沒有頒布指引,甚至將責任推卸給選舉主任。她又認為,選舉主任都有自己的意識形態,但現時《港區國安法》已公布及實施,選舉主任就要參考相關法律。
至於反對港區國安法會否遭到DQ?梁美芬認為要一併考慮其他情況和因素,舉例指本身爭取「35+」議席這個想法無問題,但如果爭取「35+」的目的是想癱瘓政府、立法會、揚言否決政府所有法案及財政預算案,從而迫使政府答應訴求而「搞彎」香港,則可能會違反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