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立國安法致中央立法 郭卓堅控林鄭失職

2020070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郭卓堅入稟高院控林鄭沒有按照《基本法》23條立法。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今(7日)到高等法院,就「港區國安法」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特首林鄭月娥遲遲沒有按《基本法》23條立法,導致全國人大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而且部分內容違反《基本法》,認為林鄭違反「擁護《基本法》」的就職誓言。
郭亦要求法庭頒令林鄭要修改已刊憲的「港區國安法」中,部分違反《基本法》的條文,以符合香港現行法例。據其入稟狀,郭把特首林鄭月娥列為答辯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則列為相關利益人士。
郭今早於高院外見記者稱,因知道單就「港區國安法」進行司法覆核是「冇得打」,故決定「掉轉來打」,轉而指控林鄭沒有按照《基本法》23條為國家安全自行立法,致令人大常委會出手。
郭稱因為23條說明就國家安全問題應自行立法,但林鄭卻一直沒有立法,質疑她「點解咁懶呢?」郭又指「港區國安法」不應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中,認為有違《基本法》的條文,故應予以修改。郭又笑稱諮詢過幾位大狀均稱「有得打」,又稱有大狀稱若取得司法覆核許可願意代表他上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