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承認拳打警長 獲准簽保守行為

202007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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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智晉(穿西裝者)被令簽保守行為2年。
去年10月全港多區出現反《禁蒙面法》示威,一名健身教練在《禁蒙面法》生效第3天,被指在將軍澳蒙面襲擊警察,他被控襲警罪,案件原定今(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惟律政司在案件開審前一天決定撤銷控罪,准他簽保守行為了事。最終裁判官下令他自簽2000港元、守行為2年,另要他支付1000港元堂費。
22歲被告吳智晉,報稱任職健身教練。他被控於2019年10月7日,在將軍澳唐德街博愛醫院八十週年鄧英喜中學外襲擊警長黃成輝。控方原本在控罪中稱呼事主為「警長A」,並向法庭申請為事主匿名,惟匿名令的申請遭法庭拒絕。
據被告承認的案情指,案發當晚近9時,警方收到消息有人在將軍澳皇冠假日酒店打架,遂派3架警車到場處理。警員到場後目睹現場有約200人聚集叫囂及掟硬物,遂進行掃蕩行動。其中警長黃成輝目睹被告在唐德街往唐賢街方向逃跑,但被告不小心跌倒,黃嘗試將被告制服,被告隨即反抗,並推黃的胸口及拳打黃的右胸。最終被告因涉嫌參與非法集結、違反《禁蒙面法》及襲警被捕。
黃送院治理證實上胸壁發紅,但毋須放病假。警誡下被告聲稱,他因身體不適才戴口罩,他見有警員行近他,他感到害怕想推開對方,但不記得有否推到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