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路兼毀壞交通燈 尼泊爾男生還押候判

20200709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西九龍法院裁判官將被告還押,等候一連串報告後才判刑。
尼泊爾裔男學生於去年12月,在旺角一帶的馬路上放置磚頭、木板等雜物以阻塞交通,又用木板敲毀交通燈,因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及刑事毀壞兩罪。案件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時被告認罪,裁判官押後至7月30日判刑,以待被告的勞教中心、更生中心、教導所及青少年罪犯評核委員會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控罪指,16歲的尼泊爾裔男生於去年12月2日,在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的路中心設置路障,以及損壞一支交通燈。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一名中四學生,過往勤奮學習及積極參與校內活動,本案是他初次犯事,亦能主動認罪以表悔意。辯方又指,被告沒有把會對汽車構成危險的燃燒物放置馬路上,形容本案情節不算嚴重,冀法庭可判處非監禁式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