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反非法勞工行動4日拘19人 包括兩名假難民 

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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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在全港各區展反非法勞工行動。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自周一(6日)起一連4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代號「曙光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行動,搜查了44個目標地點,包括酒吧、工場、魚市場、垃圾站、工業大廈等,共拘捕了13名懷疑非法勞工及6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10男3女,年齡介乎28至62歲,當中1男1女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而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則為4男2女,年齡介乎38至65歲。另外,入境處特遣隊人員亦在行動中發現,2名男子亦涉嫌管有及行使懷疑偽造身份證。
另一方面,1名越南籍非法勞工昨日(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5個月。該38歲男子在周二(7日)被入境處拘捕﹐被捕時正在從事洗碗工作。他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接受僱傭工作;以及一項使用偽造身份證。涉嫌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入境處強調,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而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亦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