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疑床事不滿足施暴兼要求買偉哥 初戀男:佢每日都要

202007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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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麥凱晴(紅色袋)被指嫌事主X「快完事」。
在大學以一級榮譽畢業的計算機科學系高材生,認識年長7年的女保險經紀後,初嘗戀愛滋味,惜戀情開展不久,卻疑遭初戀女友多次虐打,案件今(15日)於區院續審。男事主在屏風後作供指,女友不但要求他跪地接受責罵,更嫌他「快完事」而叫他去買「偉哥」。男事主更一度禁不住哭訴「我第一次識女朋友,我估唔到識咗個咁嘅人」。
32歲的X指被告麥凱晴(39歲)第一次襲擊他時,他感到很震驚,認為「兩個相愛嘅人唔應該係咁」。惟辯方指X受襲後沒有離去,庭上證供也沒有提及遭被告踢頭一事,與書面供詞不符,質疑他並非說真話。X強調自己是說真話及曾遭被告踢頭,而他受襲後曾與被告討論,「我同佢講我好愛佢,我哋都唔應該因為咁而去傷害人」,被告當時同意不再傷害他,他才留在被告家。
在前年8月15日,雙方家晚膳時曾談及X將買樓置業,X原打算與姑姐夾錢買樓,不過姑姐在席間建議X及被告付買樓款項,被告則回應指他們還在拍拖階段,故不應參與該買樓事宜。
當X回到被告住所時,被告即提出分手,並將他的個人物品扔出門外,又把他推出門及關上門。X稱在門外等一會後,被告開門並不斷罵他。被告又走到廁所,脫下兩人所買的戒指扔落馬桶,X從馬桶中拾回戒指拿給被告,被告卻隨手放在一旁,X說及此哽咽指「我搵唔到隻戒指」。被告又要X跪下聽她責罵,X更泣稱「佢問我姑姐個名,我唔畀,佢就用圓櫈打我,打到成地血」。
此外,X早前提及因在性事上未能滿足被告而遭打,辯方出示文件顯示X曾網購「偉哥」,X指他在生理上並無任何問題,但被告不斷指他沒有性經驗,「滿足唔到佢,佢不斷游說我去買偉哥」。X指因被告性需求很大,「佢講佢每日都需要我」,且「我又唔想因滿足唔到佢畀佢再打」,最後X在被告多番游說下買了「偉哥」。X自言深愛被告,希望買「偉哥」後可以滿足到她。X指因害怕不能滿足被告的性愛要求,遂每次性交時均很擔心,即使有藥物幫助仍感到擔心。
惟辯方卻質疑X受襲後,為何仍要回到被告住所,X哽咽表示「我唔想咁容易放棄呢段關係,我30歲人都無拍過拖,佢係我第一個女朋友,佢頭幾次打我,我都無講分手」,又哭訴「我成個8月係過得好辛苦、好慘,我唔記得有冇每晚番去(被告家)」,他抱着被告不會再傷害他的想法繼續與被告一起,直至8月近買樓時,被告又再不斷查問,「我都已畀左50萬佢,佢都仲要咁虐待我,我好傷心」。
辯方則指X轉帳50萬予被告,乃是想向被告家人展示照顧被告的誠意及有足夠財力,但X不同意。
X早前指被告在8月25日用風筒吹他陰莖數秒致灼傷,辯方則道出另一版本,指X與被告當日下午在房中有親密行為,但當他要戴上避孕套時卻未能維持勃起狀態,他遂向被告指要沖涼,但被告其後卻見他在廳中以風筒吹自己下體,他指這樣做是嘗試用熱力促進生殖器血液循環,故他下體的傷並非由被告造成。惟X不同意辯方所指,稱「正常男性都唔會咁做」。
至於X稱在8月28日被鉸剪襲擊及熱水淋大腿等事,辯方亦道出另一版本,指兩人發生爭執後回到被告單位,被告獨自回房。當被告再出廳時,卻見X坐在櫈上,附近有鉸剪、水煲及一灘水,且X胸口有傷及大腿紅了。被告驚慌地問X做了甚麼,直言若X是這樣子,她便不結婚,故X身上的傷並非由被告造成。X亦不同意辯方所指,強調身上的傷乃被告造成。X另指被告曾逼他說50萬元是送給她的,同時用手機拍下影片。
被告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4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她於2018年5月至8月,在跑馬地某大廈襲擊及傷害男子X。X昨供稱被告因在性愛時不滿足及買樓等事宜,屢次向他施襲,除捉頭撼牆、鉸剪插胸口及辣椒油塗傷口外,更用風筒烘吹其陰莖致起水泡脫皮,待結痂後再將焦痂扯掉,更要他在家中裸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