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時疑遭誤導虧蝕540萬 建築師入稟索賠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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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秩安稱遭私人銀行高層誤導,令他損失逾540萬港元。
建築師關秩安昨日(14日)入稟高院,指稱被一間私人銀行的高層人員誤導,最終對方在風險評估問卷中填寫假答案,促使他投放2000萬港元於高風險投資項目,最終虧蝕逾540萬港元。他現要求法庭頒令,要對方及銀行作出賠償。
本案原告為關秩安,兩名被告依次為黃馨儀和瑞士盈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稟狀表示,他在2018年初認識首被告,當時首被告自稱是次被告的資深董事及總經理,得到次被告重用。首被告又自稱是仁愛堂總理,有不少總理都是她的客戶等。原告基於首被告的說話,便決定在次被告開設戶口。
原告表示,他開戶時已79歲,已經半退休。開戶時他表明只會作低風險低回報的保守投資,只要回報比做定期存款稍高。但首被告卻在風險問卷上填寫假答案,指他有深厚投資經驗和願意承受最高風險。首被告更以此向原告推銷一種名為「雙貨幣投資」的投資產品。原告指首被告對他表示此產品風險不高,更稱其回報率比借貸利率高,表示會為他安排,將他的投資額,由他投放的2000萬港元加碼4倍,至8000萬港元。
原告稱他後來發現,雙貨幣投資屬高風險的衍生產品。另外他亦發現,首被告原來只獲證監會和金管局批准處理證券活動,並不包括外匯投資。原告在2019年初發現問題後,隨即要求終止投資,但當時其投資已虧蝕超過546萬港元。原告現指兩被告涉及不誠實、疏忽及塞責,因此需向他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