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車船口罩令 東鐵男涉拒戴口罩兼揮棍被捕
車船口罩令今日(15日)實施,任何人登上或身處公共交通工具,或進入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必須一直佩戴口罩,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措施直至7月28日,為期14天。惟仍有部分市民今日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沒有佩戴口罩。
今早8時35分,港鐵東鐵線大圍站往紅磡方向月台,一名男子沒有佩戴口罩,港鐵職員上前勸喻時,男子不作理會,並突然情緒激動,在月台發難,揮舞長棍及擲玻璃樽後登上列車,並於紅磡站落車。警員接報趕至調查,截獲涉案男子。
涉案男子姓黃(64歲),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他報稱不適,需由救護車送院治理。據了解,黃男身有酒氣,警方繼續調查他是否違反新規例「第599I章」,任何人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都必須佩戴口罩,以保障司機和乘客安全,如乘客沒有佩戴口罩,司機可拒絕乘客上車,違規者最高罰款5000港元。
港鐵發言人表示,就今早所見,普遍港鐵乘客都遵從有關規定,在乘搭港鐵列車、輕鐵和港鐵巴士時戴上口罩。但有職員在東鐵線大圍站往紅磡方向月台見到一名在候車男乘客未有戴上口罩,於是上前提醒及勸喻。經多番勸喻不果後,職員只好通知警方,事件其後交由警方接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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