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站外撐傘掩護他人塗鴉 兩學生守行為

202007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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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有警員在太子站外調查。
去年12月31日除夕有示威者在太子站外聚集,兩名學生涉嫌為他人撐傘遮掩,以助塗鴉行為,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今(16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法庭批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二人案件。裁判官下令他們自簽1000港元守行為兩年,控罪撤銷。
兩被告為17歲的劉誌恩及19歲的廖楚民,原被控於去年12月31日,在旺角彌敦道太子站B1出口外,損壞一幅屬於港鐵的外牆。
二人承認的案情指,去年12月31日傍晚時分,有市民在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聚集,有人在路上放置鮮花等物品。有警員在傍晚時分發現,有6名男女在太子站外傷殘人士通道聚集,有人蹲下、有人則用傘阻擋他人視線,警員上前調查,眾人見狀即時四散。
警員查看後發現有人用箱頭筆在牆上寫上陳彥霖等名字,並當場拘捕兩名被告,指他們負責手持雨傘阻擋他人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