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被選舉主任質問 是否仍有意推動民主自決
參加立法會九龍東地區直選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日(26日)收到選舉主任蔡敏君的信件,詢問他共7條問題,包括質詢黃是否還有意推動前香港眾志的「民主自決」主張,以及黃曾到訪美國推動美方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等等。
鑑於多名立法會參選人昨起已收到選舉主任的信件,向他們提出質詢,而黃之鋒昨主動發出公開信,要求蔡敏君在今日12時前給予回覆,而蔡則於今日11時左右發信給黃。
蔡敏君在信中指,前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而黃曾長時間擔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亦沒有簽署確認書,質疑黃是否有意繼續推動「民主自決」的主張,能否符合「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質要求。
信中有關注黃過往的國際聯繫,並舉例指黃曾到訪美國要求美方透過法案制裁港府,蔡質問黃是否仍有意繼續尋求美國落實對港府制裁措施,以及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法律的意圖,又質疑黃參加立法會選舉的目的,是要利用立法會議員的身份,繼續推動他借助外國力量對中國及香港施加壓力。
另外,參選新界東地方選區的何桂藍早前亦收到選舉主任的查詢,指她曾公開簽署「抗爭派立場聲明書」,質疑她是否反對《港區國安法》及會否否決財政預算案。何桂藍今日回覆指,若當選會按《基本法》、《立法會條例》等規則履行職務;又認為《港區國安法》內容處多牴觸《基本法》條文,衝擊獨立司法制度,故反對「港區國安法」的單方面頒布和執行。
參選九龍西地方選區的張崑陽同樣也收到選舉主任的查詢,信中詳列張崑陽過往在國際聯繫上的相關工作,提到他簽署「抗爭派聲明」、到訪美國與當地官員代表討論美國《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質疑張借助外國力量對香港施加壓力,並質問他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
張崑陽回覆時指沒有繼續請求美國落實制裁,亦沒有意圖請求外國政府推動類似法律,又指過去一直向外國政府重申要按《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給予香港高度自治,自己沒有能力和意圖控制外國對港的態度;並指真誠擁護《基本法》,反對現行國安法並不代表會故意違反它,亦沒有作出違反國安法的行為。
報名參選九龍東地方選區還有鄧家彪團隊、黎榮浩團隊、譚得志、譚文豪、李嘉達及謝偉俊。已報名參選新界東地方選區的參選人還包括葛珮帆團隊、陳克勤團隊、李梓敬團隊、劉頴匡團隊、范國威團隊、楊岳橋、陳志全、黃兆健、陳玉娥及林克霖。九龍西地方選區還有陳凱欣團隊、鄭泳舜團隊、梁美芬團隊、何啟明團隊、李安求、岑子杰及毛孟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