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反港區國安法 警員上門拘捕學生動源前成員鍾翰林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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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晚上拘捕鍾翰林。
警方新成立的國家安全處今日(29日)首次採取行動,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4名學生,包括學生動源(Studentlocalism)前召集人鍾翰林,而他就讀專業教育學院一年級。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今晚在記者會表示,國安處今日下午3時半分別在元朗、屯門及沙田拘捕3男1女,年齡介乎16至21歲,報稱學生,有關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分裂國家罪第20條,即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分裂國家,及21條即協助、煽動、教唆,及資助分裂國家罪名,行動中帶走電話、電腦及文件等證物。
調查顯示,有一個團夥近日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一個主張香港獨立的組織,綱領是建立香港共和國,又稱會不設底線地鬥爭、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進行行動,宣言已涉及煽動他人加人行列。據悉,警方所指的團夥,為創制獨立黨,主張香港獨立,曾於本月21日發表相關文章。李指出,如案件嚴重,可判處10年監禁的罪行,警方是可以提取被捕人士的DNA樣本。
李又謂,有關組織於近期成立,留言是今年7月1日後才發現。至於有人稱是外地宣傳,李桂華指,警方也有管轄權調查相關案件:羈留會按一般情況處理。
學生動源今晚在facebook指,「前召集人鍾翰林今日約下午8時50分於元朗住所被捕,涉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被國安拘捕並帶同數袋證物離開。」據悉,鍾是被警方國安處人員鎖上手銬並帶上一輛七人車。
據悉,其他被捕人士包括一名17歲姓何女,報稱中五學生,另一人為19歲姓何男子。
學生動源曾指,自今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已停止香港地區一切事務,並遣散香港地區成員,設立外國分部接管組織事務。鍾翰林同日退出組織,自此無在網上發表港獨言論,亦無發表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言論,又指《港區國安法》不具追溯力。
不過,學生動源在社交媒體仍標示「捍衞本土、香港獨立、學生使命、脫中解殖」的字句,並於本周日發表題為《抗衡中國民族主義、建構香港民族主義》的文章,指「港人自幼受到中共洗腦式教育,不斷被灌輸『香港就是中國一部分』的概念,令到某些香港人經常會有一種與中國血濃於水嘅民族主義幻想。」
文章又謂,「港人更必需自強不息,抗衡多年來在香港植根的大中華民族主義,建構香港民族意識,方可成就香港人最終的命運自主。」
根據《港區國安法》列出的4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部最高均可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