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局推第二期消費卡今起使用 逾43萬市民拍卡充值

202008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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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消費卡今日起可使用。
澳門政府早前推出電子消費卡刺激消費,第二期額度5000澳門元的消費卡今日(1日)起已可使用,已增值或領卡的市民可持卡消費,使用期由8月1日至12月31日,每日使用上限則維持300澳門元。
澳門經濟局表示,截至今午5時,累計有約43.7萬張消費卡成功加值,另有逾8800張新卡被領取,即合共近44.6萬張消費卡可於市面使用,佔合資格居民總數的超過60%。
經濟局局長戴建業上午到氹仔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視察增值服務時稱,提早增值的措施有效分流居民領取消費補貼,又表示首期消費卡規模共18.7億澳門元,有效將資金注入商業環境,以達到提振經濟、穩就業和紓解居民經濟等效用。根據財政局數字,上半年商戶經營數字與去年相若。
戴續指,第二期消費補貼已增加商戶監管條款,包括不可以誤導價格和不合理抬價,他希望市民大眾共同監管。至於首期消費卡收到2宗由政府部門轉介、涉及賣卡的不規則使用個案,他稱當局正在跟進處理。
有已增值的市民表示,會將消費卡用於買餸或出外用膳,亦有市民指,消費卡能幫補家用,可多些外出消費。有可用消費卡結帳的食店反映,近月生意雖然無太大提升,但市民消費意欲尚算不錯。亦有商店針對消費卡推出折扣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