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員涉831太子站藏武 胞弟作證指為工作用具

2020080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鍾日祺未有出庭自辯,但傳召其胞弟任辯方證人。
警方去年8月31日晚進入港鐵太子站搜捕多人,一名男子於當晚在站內收藏彈弓等物品,他否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器具兩罪,案件今(5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不自辯,其胞弟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指兩兄弟都在父親經營的公司工作,工作上會接觸到涉案的雷射筆及螺絲帽等。案件押後至8月13日作結案陳詞,被告續准保釋。
33歲被告鍾日祺,報稱文員。他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太子站月台無合理辯解,而擁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彈弓、48粒螺絲帽及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他另被控同日同地,管有兩套無線電收發器。被告是首名受審的831太子站事件的被捕者。
被告的胞弟供稱,他們的父親在東莞有經營生意,生產測量儀、激光產品等,香港設有辦事處,兩兄弟亦是在公司工作。被告負責生產計劃、回覆客人生產進度,亦有份介紹新產品,不時需要往返內地。
胞弟表示,公司不會生產雷射筆,但會採購雷射筆來「睇板」,用以展示照射效果予客人,有時會將部份模組裝進其他產品。而螺絲帽會在製造地下金屬探測儀的時候使用,對講機則用來在內地工場溝通。至於涉案的彈弓,他坦言不能配合公司產品使用。
胞弟續指,當晚他們兩兄弟相約了友人到黃大仙食消夜,兩人由天后乘港鐵出發,駛至太子站時列車停駛,約10分鐘後始有廣播指服務暫停。兩兄弟商議後決定取消約會,並一起折返青衣住所,途中在月台兩人分開,他經樓梯上1號月台,胞兄留在3號月台。他坦言不知道為何胞兄會留在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