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強吻陳淑莊後跪地求饒 男子否認非禮月底裁決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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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今日出庭作供。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去年疑在街頭遭陌生男子強吻,涉案的39歲無業漢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今日(6日)開審。陳淑莊出庭作供,指當日在等過馬路期間上唇突然被觸碰,被告曾跪地道歉,但之後逃走,最終被截停交給警方處理。法庭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被告出庭辯稱事發當晚有人鏈手機亮燈活動,當他想避開手機燈光時,「撞咗埋個女人度」。案件押後8月31日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報稱無業的被告樊家豪(40歲),被控於去年8月23日,在筲箕灣道388至414號逢源大廈地下H1號舖OK便利店外,猥褻侵犯陳淑莊。
陳供稱,當晚約9時半與3名同事在筲箕灣一帶巡區後打算食晚飯,在等候過馬路時,突然感到右鼻翼與右上唇遭「軟及唔濕嘅嘢」觸碰,未反應得及時再被撞右肩至右手㬹,此時始發現被告站在身旁。她感到慌亂,同行男助理梁靜友喝問被告:「你做乜嘢?」
陳之後用手捉著被告上衣,也有女街坊幫手大叫「非禮」,而被告則跪地抬頭向她不停表示:「對唔住,原諒我啦!」她遂回應:「你跪喺度無用,同我起身。」被告站起後掙扎想走,她捉被告左手腕,另一女街坊則捉其右手,惟被告開始發力倒後行,將她們扯出馬路後成功掙脫並跑離現場。
陳續指,她致電報警,並與梁及途人追截被告,期間被告失重心及遺下一隻波鞋在地上。當她跑至柴灣道一花槽位後,發現被告已遭人截停及有警員到場,當時被告只穿一隻波鞋,見到她就說:「你原諒我啦!」
辯方盤問時則指,當日有「香港之路」人鏈活動,大量市民在現場手拖手及亮着手機亮燈。陳稱事發時活動已完結。當辯方並指現場多人呼叫情況混亂,陳回應:「場面唔亂,我個心亂啲。」
梁靜友則供稱,事發時見到被告有趷腳錫陳右邊嘴角一啖,他與陳也感到錯愕。
被告供稱,當晚從柴灣住所步行往西灣河食飯,至事發地點看見對面有許多人手拖手並亮著手機燈,他的眼睛被燈光掁到, 「想避開啲光就撞咗埋個女人度」,自己的「鼻嘴臉差唔多碰到佢個頭跟住捽過」,其後才知是陳,他否認有趷腳錫陳一啖。
被告續稱,之後他被陳捉著,因他確實碰到陳,故說:「對唔住、唔好意思」,此時陳說要報警告他非禮,現場又有人圍著他,他因為太驚故跪下道歉,惟陳及一名女途人用手捉住他令他感到被抓傷及好痛,突然又有一個人將他撞開致跌地,他害怕被打遂跑離現場,又指自己被撞至5顆牙斷裂兼嘴流血,最後在柴灣道花槽被截停。
陳作完供在庭外接受訪問指,雖然有打官司經驗,但第一次任證人仍感到緊張,作完供後鬆一口氣。陳透露控方曾問過她是否需要匿名及在屏風後作供,她笑說:「唔需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