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印傭曾入住銅鑼灣宿舍 查冊顯示該處禁作住宅

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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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冊資料顯示,涉事僱傭公司所在的大廈不能作住宅用途。(黃偉邦攝)
衞生防護中心昨日(5日)公布一名確診新冠肺炎的印傭於潛伏期內,先後入住位於灣仔及銅鑼灣的僱傭公司提供之宿舍,前後與合共32名外傭同住,恐引來播疫潮。惟據土地註冊處登記資料顯示,當中銅鑼灣僱傭公司所在的大廈不能作住宅用途;如不遵從有關規定,或違反建築物條例,違規者可被判處監禁及罰款。
據了解,涉事的僱傭公司位於銅鑼灣商業大廈7樓,根據土地註冊處登記資料,工務局於1976年曾去信上述大廈業主,指出整幢大廈須用作商業用途,不能用作住宅用途,信件如今仍然有效;信中更特別指明大廈6至21樓屬於辦公室範圍,若有人不遵從有關用途,或視為違反建築物條例,可被判處監禁半年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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