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涉拒提供血液樣本被捕准保釋 9月向警方報到

2020080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楊明駕車半山失事撼欄,身有酒氣步履不穩送院。
今日(8日)凌晨零時許,一輛平治房車沿港島半山馬己仙峽道落斜,至近玫瑰別墅對開一個左彎時,懷疑失控越過對面行車線猛撼防撞欄,繼而衝前約60米,再撞毀另一防撞欄,半邊車身騎上石壆始告停下,涉事房車右邊車頭毀爛,其他駕駛人士見狀報警。
警員趕抵現場,發現肇事司機為藝人楊明(本名林明樂),他滿身酒氣步履不穩,並報稱不適,其後由救護車送往瑪麗醫院治理。現場消息指,楊的同為藝人女友莊思明,連同胞姊莊思敏其後到場了解。
警方指,肇事司機為一名姓林(39歲)男子,當時身帶酒氣,在意外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經初步調查後警方以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將他拘捕,現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上旬返警署報到。
楊明在醫院經治療後已出院,他回覆東網並以短訊表示:「(身體狀況)冇事」,但再問到事發經過,就沒有再回應。而記者致電楊明女友莊思明時,胞姐莊思敏代為接聽,表示不便回應。
而無綫電視助理總經理(藝員管理及發展)樂易玲表示,當時楊明可能因壓力過大、疲勞或其他狀況,汽車失控撞欄和石壆,現時希望給予他時間休息,盡早痊愈。公司會進一步了解事情和向楊明提供所需的協助。
楊明曾因為飲酒出事,於2005年被發現將座駕停在佐敦道中間行車線,並於車中睡覺,警方到場後接受酒精測試時證實超標後被拘捕,其後被判罰款7,000港元及停牌1年。
2006年,楊明在夜店襲擊保安員而被判守行為,在守行為期間又帶醉意在便利店兩次以回鄉卡購物不果,並破壞店內物品,被法院判社會服務令150小時,並須向便利店賠償3,88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