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阻差辦公判社服 律政司倡改判囚被拒兼輸訟費

202008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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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維持對被告何永隆的判刑。
50歲清潔工於去年8月5日全港「三罷」當晚,阻擋一名警長截查一名懷疑罵警的少年,最終令少年成功跑走。他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刑罰過輕申請覆核,聆訊今日(10日)在九龍城法院進行。裁判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被告行為不涉實質襲擊警員,案情比同類案件輕微,故維持原判,控方另需支付訟費。
被告何永隆,被控於去年8月5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與長沙灣道交界,阻礙警長馮耀彤執行職務。警長馮耀彤早前供稱,當晚11時許,一名年約15歲的少年以粗口罵他,他遂上前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此時被告突然出現在他與少年中間,並伸開雙手擋在他正前方,更向左右移動試圖阻他前進。
控方今指,本案案情嚴重,判罰應具阻嚇性,而以被告過往的背景及刑事定罪紀錄,建議判囚2個月。辯方律師則回應道,被告被定罪後已還押12天,又強調社會服務令本身並不是輕微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