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圖搶警霰彈槍 16歲男生被加控暴動

202008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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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晚有人拉着警員的槍枝。
16歲男學生涉嫌於去年12月底,在上水廣場企圖搶警員的霰彈槍,他本來被控襲警、拒捕和搶劫三罪,案件今(18日)於粉嶺法院再訊時,控方修訂控罪並加控他暴動,並將案轉介往區域法院審理。被告須9月8日到區院答辯,押後期間他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
控方修訂控罪後,被告現被控一項暴動罪、一項襲警、兩項拒捕及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外天橋參與暴動並襲擊編號20614的警員。
他另被控於同日在上水廣場二樓大堂抗拒編號20614及24201的警員執行職務,以及企圖無牌管有一支警用霰彈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