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7人涉元朗721暴動准保釋 案押10.12再訊

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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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被控暴動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民主黨議員林卓廷及許智峯等人,日前分別因涉及元朗721暴動及與去年7月6日屯門遊行相關事件被捕。林卓廷被起訴暴動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許智峯則被控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毀壞共3罪,案件今日(27日)於西九龍法院分兩案提堂。兩案共10被告均暫時毋須答辯,並獲保釋至10月及11月再訊。
43歲的林卓廷跟其餘6名男子同被控暴動罪,控罪指他與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8歲),於去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並押後至10月12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控方指案中尚有最少超過20人仍然在逃,反對讓被告保釋。惟裁判官終批准7名被告的保釋申請。
其中林卓廷可以1萬港元現金及1萬港元人事擔保外出,其餘6人的保釋金則為3000至1萬港元。他們在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並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控方指控案發當晚10時許,林卓廷聯絡元朗警區的警長並指正前往元朗,警方曾叫他不要到該處,但他最終亦有到現場。而在他到達前,黑衣人與白衣人的打鬥已經結束,但包括7名被告在內的人作出在言語挑釁,最終令白衣人進入收費區施襲。
控方指當時林曾稱「大家千祈唔好退,一退佢哋就衝入黎」及「企番前面,頂住佢」等。至於其餘6名被告,控方指他們曾向白衣人擲物及噴水,最終白衣人進入收費區並向黑衣人等作出暴力行為。
另外,林卓廷亦與許智峯(38歲)及獨立網媒記者曾焌熙(28歲),同被控於去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煽惑、誘使或指示X刪除任何儲存於其手提電話內的內容,即一些可能於當日或之前干犯刑事罪行的示威者的樣貌照片。
而許智峯就另與社工鍾凱研(39歲)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取用X的手提話,並毀壞X儲存於該電話內,有關去年7月1日立法會外示威情況的錄影片段。
另外,曾焌熙再被控於去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非法集結。
控方指會將此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申請押後至11月6日再訊。雖然控方以案情嚴重,反對林、許、曾3人保釋,但裁判官最終批准他們擔保外出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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