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主導非三權分立 梁美芬批幾屆政府沒講清楚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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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批評過去幾屆政府都沒有講清楚香港並非三權分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1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指「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行政主導的核心是行政長官,形容三權關係是各司其職,但需要經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本身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議員梁美芬表示,香港無論1997年前後均是行政主導,不可用「三權分立」來形容,批評政府太遲表態,一直以迴避、縱容和含混的態度處理,過往幾屆政府都有疏漏,應早在回歸時就要解釋清楚。
梁指,「三權」須在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的基礎下運行,《基本法》規定如果牽涉重大行政決定,中央有最終話語權。她稱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梁頌恆、游蕙禎宣誓司法覆核案,已經清楚指出三權可以互相制衡,而不是英式的三權分立。
梁又認為,特區政府、行政、立法,司法界人士及部分學者一直對三權分立有所誤解,而去年出現的反修例示威更演變為港獨、自決等問題,故有需要回到「一國」的概念。
議員何君堯亦認為,政府過去二十多年都未有將香港的情況講清楚,形容林鄭的說法是「是其是、非其非」。
被問到過去是否都理解香港無三權分立,他指三權分立並不是「分立到各自為政」,應是有各自分工,但以行政長官為主。他強調,在《基本法》下行政長官需要向中央負責,故有主導權及超然地位,強調三權之間有從屬關係,只是大家有不同分工為香港服務。
議員蔣麗芸表示,不理解過去為何有人說香港是三權分立,令部分人相信真有其事,認為特首應該將信息清楚傳遞給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