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否認藏士巴拿火槍意圖不軌 辯稱從地上拾來
去年11月13日西灣河一帶發生堵路及破壞事件,期間一名中五男學生遭警方截查時,被搜出管有士巴拿和索帶等物品。該名學生否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案件今(2日)在東區法院開審。裁判官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後,被告辯稱當天到西灣河打算參與和平示威,他只是旁觀示威者拆毀欄杆及堵路,見到他們把工具遺棄才拾起來取走。
控罪指,17歲中五學生梁志為於去年11月13日,在柴灣筲箕灣道管有4把士巴拿、一支火槍、一支打火機、一把剪鉗及一包共100條索帶。
警員梁淇鋒供稱,當天警方得知有人在西灣河一帶破壞、堵路及放火後,派員在主要道路上設立封鎖線。至晚上約10時,他看見兩名男子於太安街冒出,並且神情緊張地往警方封鎖線的反方向離開。
梁又指見他們的背囊好像收藏很多物品,遂上前截查,而其中一人就是被告。他在被告的背囊內搜出士巴拿、火槍、打火機、剪鉗、索帶及生理鹽水等物品,便問被告:「啲士巴拿點得嚟?」被告回答:「係呢度執嘅。」
被告辯稱,他當天出門時只帶備水、泳鏡和黑色衣物,前往西灣河參與唱歌和喊口號的示威活動。他到埗後目睹有人正在堵路和拆毀欄杆,待眾人離去後,他見到地上有不少被遺棄的工具,因他的父親是從事土木工程的工作,他認為父親會需要士巴拿和剪鉗等工具,便把工具取去。至於為何拾取火槍及打火機,被告解釋火槍供父親吸煙使用,而打火機可在燒烤時使用。
案件將於9月18日續審,被告獲准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