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涉襲警 辯方分別播放現場片段反駁

202009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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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利尚寯。
兩名男女被指於去年9月在大圍站外襲擊警員,女的被指以雨傘打警手臂,男則被指襲擊另一警員的胸口。他們分別否認一項襲警罪,案件於沙田法院開審。
女被告盧錦玲(42歲),男被告利尚寯(32歲),兩人均報稱任職文員。他們分別被控於去年9月1日在港鐵大圍站A出口外,襲擊警員A和警員B。
A為一名警司,他供稱當晚跟隊員到大圍站巡邏,突然聽到有人用粗口罵他們,遂上前追截,之後獲同事告知女被告曾用雨傘打他的右手,惟他自己就看不到遇襲經過,亦不覺得痛。
而辯上庭上播放片段,就見到是A追捕一名男子期間撞到女被告,女被告的雨傘隨即揮中他的手。
而警員B出庭供稱,當日收到指示要求往大圍站A出口支援。B到達後見同事正控制着一名人士,並遭數十人包圍,期間一男一女走得特別近。他為了保障同事安全,欲分隔兩名男女,惟該男子突然以左前臂打他心口一下,他亦感覺到痛。他當時着男子等離去,男子則不斷罵他們。
辯方播放當日的片段,指B當日實是衝到男被告面前,並大力推開男被告及其女友,男被告遂不斷質問B:「做乜攪我女朋友」等。但B不同意推過男被告,只是張開雙手,「向佢施壓叫佢走」,對於被告的說話他已忘記了。
而裁判官觀看片段後,認為雙方都「激動咗啲」,向警員指:「你推個女仔係無必要嘅,被告推你又無必要嘅,大家幾十人坐喺度聽啲無必要嘅行為,好彩有影像啫」。
另辯方曾引述B的醫療報告,指報告上有英文字「push」,中文則譯「推擊」,裁判官不禁指「我睇左廿幾年醫療報告,未見過推擊呢個講法,點都好,我識英文,我會以英文為準」。案件明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