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認帶噴漆予前線示威者 獲准守行為了事

202009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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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於東區法院承認案情後,獲准簽保守行為。
今年1月19日中環遮打花園正舉行公眾集會間,警方截查一名17歲男生,並在其背囊內搜出一支黑色噴漆,他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7日)在東區法院再訊時,控方同意撤銷起訴並讓被告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法庭最終下令被告自簽1000港元守行為1年。
17歲學生溫正童被控於今年1月19日,在金鐘道與樂禮街交界,近夏慤花園保管一樽黑色噴漆,意圖用以摧毀或損壞財產。事發當日中環遮打花園正舉行公眾集會。
案情顯示,當天中環遮打花園正舉行公眾集會。至下午4時,遊行示威演變成嚴重衝突,期間警方在金鐘道與樂禮街交界,發現包括被告在內的4人打算離開花園,於是上前截查,並在被告身上搜出一樽黑色噴漆。警誡下,被告招認該噴漆是帶給前線示威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