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3員工26.6萬元違勞資判令 公司董事罪成罰款6萬元

2020090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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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判罰6萬港元。
保發(香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違反《僱傭條例》規定,沒有遵從勞資審裁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3名僱員,被勞工處檢控。該董事今日(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6萬港元,法院亦命令他須向有關僱員支付約26.6萬港元的欠款。
勞工處表示,該公司董事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相關控罪,故被檢控及定罪。處方又提到,所有法團董事或負責人都有個人責任確保法團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按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給僱員。如有任何違法行爲,勞工處會嚴厲執法,以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