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搜出雷射筆 文員認藏武器判社會服務令

202009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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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員因藏有雷射筆,於西九龍法院被判社服令。
去年10月31日有市民在旺角聚集,表達對「831事件」的關注,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期間一名物流公司男文員因被搜出雷射筆,他早前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8日)在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辯方指感化官報告顯示被告已深感後悔,又力陳他是一時衝動犯案。裁判官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罪指,24歲被告盧德霖於去年10月31日,在洗衣街及山東街交界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案情顯示,當晚約8時有人於旺角一帶聚集,警方在山東街和洗衣街展開驅散時,期間制服並拘捕被告,又在其褲袋內被搜出一支雷射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