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遇電騙案失240萬元 大專生「女特務」落網

202009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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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大専生涉電騙案被捕。(張世洋攝)
警方於上月(8月)分別接獲兩名長者報案,指懷疑遇上電話騙案,被騙徒假冒內地執法部門,騙取其銀行戶口積蓄。警方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經調查後鎖定一名女子,並於昨晨(10日)約8時展開拘捕行動,掩至葵涌石蔭東邨一單位,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一名18歲女大專生。經調查後初步相信受害人最少有4人,涉款240萬港元。
兩名報案長者分別77及84歲,報稱自己分別在8月15及17日,在其觀塘及銅鑼灣寓所內接獲電話,自稱為內地公安,並指受害人涉及一宗刑事罪行,着他們與一名「在港特務」接洽。其後,被捕女大専生帶受害人前往寓所附近的銀行,分別着受害人開設網上銀行,將款項存入後交出密碼,又或直接從櫃枱提取現金,並將現金交出。
兩人跟從指示照做,其後細思感上當被騙,於是報警求助。警方經調查後鎖定該名「女特務」身份,並在拘捕行動中,檢獲她犯案時的衣著、八達通卡、銀行存摺及入數紙等,經警誡後,有人承認犯案,惟被捕女子聲稱自己亦屬被騙,在幕後主腦指使下始擔當特務角色,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據悉,被捕女子供出案中尚有兩名未有報案的受害人,警方正聯繫銀行以識別潛在受害人身份,並盡早退還款項,初步相信另兩名受害人於將軍澳及秀茂坪區。案中3女1男(60-87歲)受害人分別損失約12萬至150萬港元不等,部份詐騙所得款項已被存入被捕女子的個人銀行戶口。
警方強調,案中受害長者平日與家人、朋友較少聯絡,亦包括獨居老人,而部份騙徒亦會以普通話與受害人交談,以增加可信性,建議市民如遇電騙要「即收線」,並報案向警方提供資訊。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監10年,此外,「洗黑錢」相關罪行經定罪亦可被判監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