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險遭Uber撞投訴無門 的士業界促政府加強執法取締

202009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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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名Uber司機上訴終審法院失敗,被判終極敗訴。
28名Uber司機前年被判「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成,其中24名司機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於本月1日駁回終極上訴許可。有的士車行代表今日(13日)到警察總部,為聲稱險遭Uber司機撞到的市民報案,他又批評執法部門在法庭裁決近兩周仍未採取執法行動,停止Uber在港的營運,直斥當局「唔做嘢」,促請加強放蛇行動,打擊Uber非法載客行為。
的士商會會員、的士車行代表余樂泓指,市民劉先生於7月中,在天水圍橫過一個行人過路處時,險些被1名Uber司機駕車撞到,劉事後欲向Uber投訴,惟在網上查不到Uber的投訴熱線,直言自己「求助無門」,對此大感不滿,惟事件發生時間較短,未及記下涉事車輛車牌等資料。
余今日聯同劉先生到警察總部報案,惟警方僅表示會將案件交由交通部門跟進,余認為事件並非單純交通事故,而是倫理問題,批評警方由法庭駁回Uber司機上訴至今已近兩周,惟警方至今未有再次放蛇,打擊Uber白牌車問題,直斥警方「唔做嘢」,任由炸彈在街上行走,擔心Uber保險責任成疑,問題隨時引爆。
他又指,Uber為非法白牌車,卻可大賣廣告招攬司機,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將向海關、保險業監管局等投訴,亦會與業界開會,不排除進一步向政府施壓,要求政府修例,加強對白牌車的罰則,與外國政府法例看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