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索證明參加絕食被拒 佔旺女村長否認醫院襲保安

202009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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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慧芬否認普通襲擊及阻差辦公兩罪。
自稱是「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示威常客畢慧芬,去年7月偕男友人到瑪嘉烈醫院,要求醫護發出證明讓她進行絕食遭拒絕後,疑情緒激動涉嫌揮拳打中女保安的左臉,並被指拒絕向到場警員出示身份證。畢否認普通襲擊及阻差辦公兩罪,案件今日(14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惟女保安作供時,稱沒有遭被告打到。
控罪指,25歲的畢慧芬涉於7月10日,在瑪嘉烈醫院C座3樓大堂襲擊一名女保安鄺艷萍。她另被控涉於同日同地阻礙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袁東信。辯方指被告只是不小心碰到鄺,又指她腦部有先天問題,當時精神紊亂,不知自己在做甚麼。
瑪嘉烈醫院保安主管梁守業(譯音)供稱,當日被告要索取健康證明書去參加絕食,因而擾亂了一段時間,遂請她離去。但被告拒絕離開,之後更變得情緒激動並揮動手腳,他見狀遂叫女事主前來協助。
而女事主與被告糾纏間,遭被告打中左邊下巴。梁見狀捉着被告的手,並叫事主看醫生。警方稍後接報到場,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又勸她離開。但被告拒絕警方要求,並以粗口罵警,表現不合作。
但女事主鄺艷萍作供時就表示,她當日攔阻被告時,左邊臉根本沒被打到,控方隨即申請將她轉為敵對證人,指她在書面供詞中,表示遭被告用左手打中左邊下顎位置,與她庭上的證供不符。
惟裁判官認為鄺在書面供詞中,其實也沒提到被告是否實際打到她,認為她的庭上供詞和其書面證供沒有重大不符,故拒絕控方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