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常客涉襲保安表證成立 被指有智商情緒問題

202009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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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慧芬未有出庭自辯。
自稱是「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示威常客畢慧芬,涉嫌去年7月到瑪嘉烈醫院,要求醫護發出證明讓她進行絕食不遂後,發難襲擊女保安一案,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法庭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被告決定不自辯,但傳召精神科醫生任辯方證人。醫生指被告有輕度智障以及情緒問題,未必能夠理解別人說法。
精神科醫生黃宗顯稱,被告只有9至12歲的智商,另外她的腦部發展不健全,會有情緒不穩問題,未必能夠跟從身邊人的要求,例如出示身份證等。黃續指,案發時有多人同時說話,令被告難以識別自己應該做甚麼。
控罪指,25歲的畢慧芬涉於7月10日,在瑪嘉烈醫院C座3樓大堂襲擊一名女保安鄺艷萍。她另被控涉於同日同地阻礙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袁東信。
雖然瑪嘉烈醫院保安主管供稱,見到被告在與女事主糾纏間打中對方下巴。惟女事主作供時就表示,她當日攔阻被告時,根本沒有被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