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參與今年六四集會 羅冠聰張崑陽缺席聆訊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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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冠聰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正被警方通緝。
支聯會今年6月4日不理會警方反對,在銅鑼灣維園舉行燭光晚會悼念六四事件31周年,連壹傳媒黎智英在內的26人,分別被票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當中包括前香港眾志羅冠聰,以及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崑陽。案件今日(15日)再提堂,羅、張二人缺席聆訊,控方指根據入境處記錄,他們已經離港,並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惟裁判官指,控方需先證明被告的確收到傳票而缺席聆訊,才能夠發出拘捕令。
控方指,案發於6月4日,惟羅冠聰於6月27日離港,故他是明知自己犯了法而潛逃離港。而傳票是於8月6日發出,但張崑陽於8月14日離港。
惟裁判官不接納控方說法,指羅是於傳票發出前已離港,而且發出傳票僅是法律程序,不能證明張是收到傳票後才潛逃離港。控方就表示在下次提訊前,會派專員去通知羅和張出庭應訊。
二人被票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羅冠聰在警方發出傳票前已經逃離香港,更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正被警方通緝。至於張崑陽則被傳於8月已離港赴英,但他之後只是在社交平台交代已畢業於香港大學中國研究及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但一直未有交代自己目前身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