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落實3項監警會建議 98宗涉反修例投訴獲通過

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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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於報告中,就警方在修例風波中的行為提出多項建議。
監警會今(15日)進行公開會議,討論警方反修例行動後的心理輔導和投訴警方數字,以及監警會發出審核報告的52項建議最新狀況。警方指至今已完成3項建議,包括水馬安排、新聞發布和改善羈留安排。
另外,警方已提交308宗涉反修例事件投訴的調查結果,有98宗經監警會通過。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警方預計在一年內完成報告內大部分建議,但有一部分則需參考外國處理手法,並會和保安局跟進落實其他建議。
警務處署理助理處長(服務質素)麥衞文向監警會匯報,有關報告提出的52項跟進建議當中,有3項已經完成,包括運用水馬阻止有人暴力衝擊,已添加2200個水馬,分別於政府總部及警察總部等地使用。
另一項涉及羈留安排,他指警方已將5個陸路警區,分別每區選出指定兩間警署,作為大型拘捕行動時指定的臨時羈留處選址。其中東九龍總區和西九龍總區的指定警署,分別為紅磡警署和秀茂坪警署。警方同意監警會所指,羈留處所不應於過分偏僻位置,應選址於交通較為便利的地方,以及鄰近公立醫院,有關安排已在處理9月6日的公眾活動時實施。
至於新屋嶺扣留中心,警方表示,以該中心目前條件,不適合用於大型活動中羈留處理大量被捕人士,故在6月已經停用,並告知保安局。
餘下1項已跟進建議,涉及警方主動與其他部門及機構,召開跨部門記者會制度。警察公共關係科已經與政府新聞處研究跨部門協調措施,以便有效澄清假新聞與網上謠言。
麥又主動提及,早前邀請4個傳媒協會商討採訪大型公眾活動安排,並就有自稱記者人士參與違法公眾活動,去信有關協會。
反修例事件投訴方面,截至本月4日,監警會收到1895宗,涉及9070名投訴人,而須匯報投訴有609宗,涉661名受害人,當中屬輕微指控有404宗,屬嚴重指控如毆打、濫用職權、捏造證據和恐嚇,則有205宗。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表示,警方已提交308宗調查結果,而經監警會通過的有98宗,當中有2宗指控獲證明屬實,1宗未經舉報獲證明屬實,3宗為並無過錯。當中2宗獲證明屬實案件涉及粗言穢語,其中1宗案件發生於去年將軍澳,有影片拍到警員驅散天橋的市民時,以粗言穢語追罵市民;另1宗則發生在大埔,一名區議員及其助理拍攝警方行動時遭警員以粗言穢語辱罵,過程同樣被影片拍下成為證據。
另1宗為未經舉報獲證明屬實個案,警員在投訴人未經同意下使用頭套。雖然未能再聯絡到投訴人,但監警會翻查該警員記事簿,發現未有按照警例將對方同意使用頭套一事紀錄,故作出有關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