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致電恐嚇袁海文判無罪 男子辯稱遭人盜用手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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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海文陪挖幣機苦主到警署後收到匿名恐嚇電話。(林伊蘭攝)
民主黨黨員袁海文自前年10月開始,協助聲稱受騙購買了虛擬貨幣挖礦機的苦主追討欠款,去年1月6日袁與其中4名苦主到警署跟進投訴事宜後,晚上即收到匿名恐嚇電話,警方經調查控告一名地產公司董事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今日(16日)在東區法院審訊,裁判官指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是被告打出該恐嚇電話,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控罪指,37歲任職富誠地產的被告林栢榮,於2019年1月6日,在香港致電袁海文,威脅會使袁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控方在庭上讀出袁的口供,指袁在2018年10月開始替民主黨處理虛擬貨幣及另類投資的追討事宜,事發日中午12時許袁曾陪4名苦主到旺角警署跟進投訴個案,至晚上回家後,近9時收到無來電顯示電話,對方問:「係咪袁海文?」袁答是,對方大聲夾惡指:「係咪五行欠打?信唔信我搵人打你?叫班兄弟同你傾!你咁X多事!」之後便收線。
袁感到擔心及驚慌,遂通知警民關係組及正式到警署報警,袁在證供中表明不認識本案被告,也無欠債或與人結怨。
袁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本案被告不涉任何他跟進過的挖幣騙案,他也不清楚被告是否反對民主黨的人,也不認識及從未在任何活動中見過被告,二人無私人恩怨。
案件被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自辯指,他在母親經營的富誠地產任董事,並展示多年來均有接受不同傳媒訪問及不時有捐款予慈善機構的紀錄。被告又稱事發時他的手機借了給別人用。他不認識亦從無致電過袁海文,亦不認識被指涉及虛擬貨幣挖礦機騙案的人士,也無參與任何政治活動。
裁判官今午裁決時,引述被告的證供指,涉案手機沒有上鎖,被告的同事也會使用它,因為被告的住所與公司只有5分鐘距離,被告有時會放下電話回家去廁所,被告懷疑是其他人在此期間致電袁。
裁判官指出,雖然被告的說法非常惹人懷疑,但控方未能證明被告說法不可能,故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是被告致電恐嚇袁,故判被告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