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現場藏對講機士巴拿 2被告自簽守行為

202009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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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於修例衝突期間被捕之人士,今於九龍城法院獲准自簽守行為。
2名男子分別涉嫌在去年反修例衝突中,被發現身攜對講機及士巴拿,分別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2案今日(16日)均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控辯雙方均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2案。裁判官張天雁考慮後,下令2名被告自簽500港元,守行為12個月,他們的控罪獲撤銷。
其中一案的被告是20歲學生傅樂天,他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九龍紅磡警署內無牌管有對講機。另一案被告則是24歲張泰山,他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旺角道管有一柄士巴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