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男生認藏錘仔雷射筆 有悔意獲判感化

202009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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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被告今於沙田法院被判感化。
15歲男生被指於去年11月3日,在沙田大會堂外「換裝」期間被警員截查,並被搜出錘仔和雷射筆。男生早前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共兩罪,今(16日)在沙田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
辯方求情指,被告耳聞目暏很多社會事件,尤其受721事件影響至深,因而犯案,現已有真誠後悔。裁判官溫紹明認同被告確有悔意,知道自己越過了法律界線,考慮到他年輕,過往一直奉公守法,故聽從報告建議,判他感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