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案上訴限期今屆滿 律政司無動靜 政界轟自我閹割法治

202009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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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獲法庭放生,被質疑有保護傘包庇。
壹傳媒黎智英於2017年六四集會上,在未被挑釁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更揚言「我實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惟律政司在案發接近3年後才決定提告,法庭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惟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鍾明新最終裁定黎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黎再獲「放生」。有關案件的14天上訴期限今日(17日)屆滿,然而律政司在人證物證俱在的情況下,仍然不為所動,有政界人士狠批若律政司不提出上訴,只會更加凸顯本港司法制度的崩壞,亦進一步反映黎有保護傘包庇,令律政司懼怕其背後勢力而自我閹割法治。
黎智英刑恐東方男記者案的上訴限期將屆滿,然而律政司拖延至限期前夕仍未決定是否上訴,其於昨日(16日)回覆東網查詢時僅指,正研究裁判官的判決理據和主控官的報告,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炮轟,今日已是最後限期,若律政司不就案件提出上訴,只會令全世界一起見證本港法治的崩壞。
王解釋,該案件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仍判黎「甩身」,又反指受害人是非誠實可靠證人,王轟荒謬並質疑法庭公然包庇漢奸,任黎踐踏不合其意的新聞機構記者,干預新聞採訪自由。
他狠批,法庭放生疑犯並非孤例,近1年多以來「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情況時有發生,否則也不會出現欲經水路偷渡至台灣的「12人蛇事件」。王敦促律政司勿再放生黎,否則只會令司法不公的情況惡化,讓市民覺得本港司法「無得救」。
被問到若律政司最後沒有就案件提上訴,會否反映黎有保護傘庇護而免受刑責,王直指,有關質疑雖不中亦不遠矣。他說,最近美國以制裁香港官員來與中國角力,不排除包括律政司在內的各個司法部門懼怕美國制裁的淫威,而自我閹割法治。王強調,本港絕非美國領土,若法官屈服絕對是喪權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