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投資炒名錶iPhone 29歲女騙1.4億囚12年

202009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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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培基(中)表示警方歡迎法庭判決。
報稱商人的29歲女子,兩年間向多人表示有門路可低價購入名錶及iPhone再高價轉售,從而誘騙多人透過她進行炒賣活動,但她在收到貨品或現金後就失去聯絡,最終有多達35人報警求助,涉騙款項高達約1.4億港元。該名女商人王安妮早前於高院承認16項欺詐罪及1項洗黑錢罪,今早(17日)被判監12年。
根據被告庭上承認的案情,上述控罪共涉及18名事主,涉款約8260多萬港元。而洗黑錢的控罪則牽涉約1.5億港元。
被告於1991年在內地出生,4歲便從福建來港,2014年取得城大社會科學學士(社會工作)學位,畢業後曾任城大教學助理。被告過往曾有3項案底,其中兩項為盜竊。
案情指被告曾在香港開設一間貿易公司,於2015年底至2018年1月,透過友人向各事主訛稱從事名貴手錶及手提電話買賣,聲稱會協助事主尋找客源,再以低買高賣來獲取利潤。
被告初時會按期發放「利潤」予事主以取得他們信任,其後就游說事主透過現金、信用卡、匯款方式加大投資金額,以獲取更多及更快的投資回報。不過被告之後未能向事主歸還本金、支付利潤及交出聲稱已購買的商品,最終更失去聯絡。
一眾事主於2016年起陸續報警求助,被告於2017年1月被捕獲保釋候查,期間卻繼續犯案。而洗黑錢的案情則指警方調查被告的銀行戶口,發現她報稅時聲稱月薪13000多港元,但是其戶口內於兩年間卻有大量現金進出,涉款高達1.5億港元。
負責本案的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馮培基於庭外指,本案事主多達35人,年齡介乎27歲至62歲,損失金額共約1.4億港元,由11萬至6500萬港元不等。
馮並提醒市民,如有人聲稱在短期內有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買賣,市民應提高警覺,並向專家等索取意見,避免倉卒地作出投資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