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打爆警痱滋案暴動罪成候懲 張達明:圍警總或成加刑因素

202009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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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指,包圍警總或會被法庭視為挑戰法治,成為加刑因素。
灣仔警察總部去年6月26日晚被示威者包圍,26歲地盤工人岑曉麟涉嫌參與暴動及打爆1名便衣男警的「痱滋」案,昨日(17日)被裁定暴動及普通襲擊2項罪名成立,該案亦是反修例案件中,首宗經審訊後定罪的暴動案,惟法官需時考慮量刑,遂將案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期間被告需繼續還押懲教看管。有法律學者今早(18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由於案件涉及包圍警總,或會被法庭視為挑戰法治,成為加刑因素。
被問到有意見質疑被告最初被控以較嚴重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並不合適,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出,在一般不涉及政治因素的案件中,造成的傷勢若只是微不足道,例如皮膚輕微紅腫,都只會被控普通襲擊。
張認為,市民對律政司的檢控原則,已經失去信心和信任,形容律政司時常「自說自話」,宣稱檢控無政治考慮,但張直指,要一般市民都感覺得到,才可稱為「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