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臨門後人徐德強再被追債 涉款1447萬港元
202009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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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德強近期屢次捲入錢債官司。
近月多次被入稟追債的灣仔福臨門酒家第三代成員徐德強,昨日(17日)再被一間放債人公司入稟高院追討欠款。原告方指一間徐德強持股並出任董事之公司,去年將福臨門酒家所在之物業做二按,貸款1200萬港元,徐則出任擔保人。由於公司其後無依約還款,原告遂興訟向公司及徐追討,本金連利息總額超過1400萬港元。
本案原告匯富財務有限公司,首被告昶華有限公司,次被告徐德強。原告在入稟狀指稱,首被告在去年3月,將名下灣仔莊士敦道利文樓地下3號舖,二按予原告借錢,原定3個月後還款;而次被告則為貸款擔保人。不過到期後首被告並未還款,經商議後原告與首被告在去年9月達成協議,分期攤還款項。但首被告僅還了第一期100萬港元後便無再還款。原告在多次出信催促無果後,決定入稟向兩被告追討。原告指截至上周五(11日),欠款本金連利息總額逾1447萬港元。原告現追討上述款項,及在還款前繼續滾存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