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831被警打傷 傷者索太子站影片被拒

202009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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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31日,有市民於太子站月台被打傷。
一名男子聲稱於去年8月31日在太子港鐵站內遭警察打傷,去年9月由父親兼監護人代表入稟區院向警務處處長索償。原告早前向區院申請,要警方披露事發當晚太子站於10時許至11時半往荃灣方向月台的閉路電視片段,及提供當日毆打他腦袋的警員姓名、編號、地址及任何有關文件。法官今日(18日)頒下判詞,拒絕有關申請,但下令授權警方查看當晚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尋找任何拍攝到有關本案中原告及涉事警員的片段,如有發現需作出披露。
判詞指本案李姓原告雖已入稟,但入稟狀相關文件未正式送達被告律政司司長。法官指是次申請法律上屬第三方披露令,但現在被告方還未收到入稟文件,原告現在便申請披露令是屬於「偷步」。
有關閉路電視片段方面,法官認為只有拍攝到警員以警棍毆打原告的片段才有幫助,而且片段未必存在,僅僅是原告認為有關片段存在,故認為原告現時要求披露的片段範圍屬於過闊。法官在衡量所有因素後認為,授權警方向港鐵查閱相關閉路電視片段,去查找與案有關的片段亦屬合適。
至於有關披相關襲擊警員的資料,法官指據警方現有資料,現時仍未有相關資料找出該名涉事警員,因此法官認為現時無法頒令要求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