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陳虹秀暴動案 同案被告被捕時額頭流血

202009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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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等8名被告,今繼續於區域法院就暴動受審。
社工陳虹秀等8人被控去年8月31日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案,今天(18日)在區院續審。控方今早(18日)傳召拘捕第6被告簡家康的警員林健作供。他被辯方盤問時,否認自己及另4至5名同袍在拘捕簡時使用過分武力,亂揮警棍把簡打至頭破血流。
林健供稱,當日有約100名穿黑衣示威者在盧押道附近聚集,指揮官指示進行驅散行動。他在軒尼詩道89號華寧大廈外見到簡家康背著他奔跑。他從後拉住簡的背囊手柄試圖制服對方,但簡不斷反抗。當時簡的力量很大,把他拖行了2至3米。他先用左手擊打簡的左肩一下,簡擺動雙手掙扎,他再打了簡一下,最終他在同袍協助下將簡制服。他被盤問時承認之前沒在書面供詞提及被簡拖行。
辯方在庭上播放新聞片,拍到有5至6名防暴警圍住一名被捕人士。大律師問林有否見到警員舉起警棍敲打該名被捕人士,林答「我睇唔到」、「我唔肯定我喺呢個片段出現過」,他指當時無留意同袍的行為。
辯方之後播放另兩段新聞片,拍得一名防暴警在一道鐵閘前拉著簡,其中一段更拍到簡被制服後,地上遺留一攤血漬。這次林確認他是片中的防暴警,相信血是由簡的額頭流下來,但就不清楚簡為何流血。林解釋指「當時好混亂好嘈,我首要任務係要同佢止血」,他稱印象中他只打了簡的上臂。
辯方向林指出,警察通例規定警員除非無法完成任務,否則不可隨意使用武力。林反駁指簡當時擺動雙手意圖傷害他,他才與同事合力制服簡。他否認為免自己被指向簡使用不恰當武力,所以虛構簡掙扎逃走的情節。
拘捕第5被告陳虹秀的速龍小隊警員林上嵐今早亦繼續作供,林上嵐憶述他在分域街時首次見到陳虹秀,陳用手提擴音器呼籲警方「保持克制」、「唔好開槍」,又要求警方「畀足夠時間市民離開」,及後他在接近馬師道的位置再遇見陳時將她拘捕。他稱拘捕陳是他個人決定,與上級指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