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偷渡港人家屬向港警求助 傳4名律師本周可探視當事人 

202009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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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家成(前白衫者)要求警方交代12港人被內地海警拘捕過程有否出現傷亡。(鄧欣婷攝)
12名港人上月底涉偷渡往台灣時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12人部分家屬今午(20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報案,指12人被捕至今無人能確認他們的行蹤,亦無任何受家屬委託的律師能與當事人見面,希望香港警察能協助尋人,並提出3項要求,包括要求海事處及水警提供事發水域紀錄,以及協助家屬指派的律師接觸12名被捕港人。
據了解,至少4名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預料本周中期可到鹽田看守所爭取探視各自的當事人,是前往當地的家屬律師數目最多的一次。
有家屬律師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深圳公安當局已經帶走12名港人接近一個月,預料公安局未來1至2日將決定是否將案件移送檢察院,檢察院再在7日內決定是否批准公安逮捕12人,以符合刑事拘留最多37日的規定。由於官方已經派出律師為當事人處理案件,預料案件繼續走司法程序,包括起訴和審判的機會比較大。
「抗爭派」人士鄒家成表示,家屬上周表達4個訴求後,未有得到回應,而事件疑點重重,港府卻只轉達中國政府消息,並無向家屬交代。鄒指,由於部分家屬不願露面,暫時只能透露至少有6名家屬參與集體報案。
鄒認為,事件涉及港人利益,要求警方交代12人被中國海警拘捕的日期、時間、地點及過程,並交代有關過程有否出現傷亡;要求海事處提供事發當日的船隻雷達紀錄及要求水警提供事發當日的巡邏路線及位置;以及要求港府派員以會面或通話親自確認12人的情況,並確保家屬委託的律師能與12人會面。
議員朱凱廸擔心12名港人會被內地長期拘押,要求港府能在能力範圍內向港人交代,指會收集到的資訊告訴警方。朱又稱議員身份未必能幫上忙,認為各方均可在崗位上努力,只希望敦促港府提供更多資訊。
對於有人質疑內地海警有否進入香港水域,警方回應指,因應公眾關注,水警指揮及控制中心曾檢視8月23日上午的航行監察系統記錄,未有發現任何內地海警船進入或停留本港水域,當日上午亦未有接獲任何相關報告或市民求助。
此外,自去年反修例示威至今年4月,傳流亡到台灣的港人已逾300人,不少人感到生活困難。對此,台灣的總統蔡英文今早出席公開場合時表示,若港人有意願到台灣工作或居住,而現有的典章制度存在障礙,當局會一一檢視,盼提供最多協助,特別是人道協助,目前已成立特別辦公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