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欲回台灣自首 林鄭指由港府出面未必有好處

202009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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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曾表示會赴台灣自首。
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原因之一、一度引起香港與台灣政治風波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去年10月在港涉及的洗黑錢案刑滿出獄後,曾表示會赴台自首,但至今仍未投案。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2日)表示,陳同佳已接受香港的違法懲治,並服刑完畢,是自由人,從香港的司法管轄範圍無任何行動可以採取,但透過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了解到陳自責和自咎,陳一直願意到台灣自首承擔責任,但過去由於政情和疫情未能展開討論,如有需要政府會提供協助。
林鄭續指,陳同佳會在適當時候到台灣,應等台灣出手處理,亦睇不到由港府出面有何好處,因最近與台灣在其他方面的溝通都未有回應。
台灣的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回應指,陳同佳需向單一窗口表達真實投案意願,但至今仍未收到相關訊息,他重申台方收到訊息後就會依法處理,強調該案關鍵在於陳的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