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藏六角匙堵路罪成 受傷因掙扎而非警暴

20200922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法庭下令將被告陳東成(左)還押候判。
18歲男生於去年11月13日在青衣一帶堵路,被截停後又被搜出六角匙。他不認罪受審,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時,控方獲准臨時修改首控罪,法庭最終裁定被告的管有攻擊性武器或管有物品可作非法用途、以及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兩罪成立。裁判官把案押至10月6日判刑,並為被告索取更生、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首控罪原本是管有物品意圖作非法用途,控方於審訊結束後始申請修改,辯方同意及不需重召證人。被告陳東成被控於去年11月13日,在青衣担杆山交匯處管有6支六角匙,以及連同10多名黑衣人在路上設置交通錐、膠欄杆、垃圾桶和膠水馬以阻礙交通。
裁判官指本案其中一個爭議是警員有否濫暴。雖然辯方質疑警員黃家濠說謊,指他虛構拘捕過程以掩飾警暴,但法庭認為黃只是在非關鍵情節上口供不一致,而且他能合理解釋被告流血的原因,指出被告因掙扎而被壓在地上,才會造成傷口。法庭接納黃的供詞可靠。
裁判官又指,黃坦言沒有看見被告堵路,但法庭以被告是黑衣人打扮及與堵路人士聚集,推斷他不可能是純粹路過,而是正夥同他人堵路。至於他將六角匙藏於褲袋,方便隨時取出,目的明顯是用於傷人堵路。
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時正為考大學而自修,今年9月終於考進香港城市大學數據科學系,冀法庭考慮被告年輕、初犯和學業等因素,從輕發落。